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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知识

民间“厦门讨债公司”生存现状调查

文章热度:737  发布时间 :2021-08-28 11:47:01

    接近年尾,有一群人显得格外忙碌,他们打着“咨询公司”或“调查事务所”的旗号,帮助年终结算账目时仍有货款未收的大小企业追讨债务。在民间,他们有个更直白的名字———讨债公司。


    中国有案可查的第一家“讨债公司”于年诞生于厦门。但也有历史学家说,这是个古老的行业,自古就有人靠讨债谋生。不管存在了多久,叫法怎么变更,“讨债公司”从来就未能大大方方地走在阳光下。一方面,被工商部门明令禁止,另一方面,巨大的社会需求让他们业务繁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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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片“灰色地带”里已洒进几缕阳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了种新职业,商账追收师名列其中;目前,业务包括“债务托收”的一家国际信用管理公司已在南京设立了代表处,带来了洋“讨债公司”规范的工作方式。


    生存背景:信用缺失催生“讨债公司”


    王瑞祥是南京一家工程队的包工头,最近一段日子,他心力憔悴。年尾将至,去年接的山西一家企业的建筑工程80万元的欠款却仍未收回。申请法院执行,判是判了,可债务人就是赖着不给钱。手下的农民工隔三岔五来堵门要债,曾经在人前意气风发的王老板,如今出门先要紧张地勘查环境,生怕有人围上来要债。这窝囊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和王瑞祥一样烦心的人不在少数。某中级法院执行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申请执行案件有1.72万件,大部分是债务纠纷,涉及金额26.3亿元,执行到位率仅为23.1%。


    法院人力紧缺,欠债人私下转移财产、逃逸等因素,直接导致执行难。在这种背景下,不少债权人转而求助“讨债公司”。


    南京曾举行过一场拍卖———20536户银行卡资产在江苏省天衡拍卖公司打包拍卖。银行方面解释,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发展,持卡人欠费不还的现象让银行头疼不已。向20536位持卡人催款,实在是个大工程,不如打包拍卖债权来得实际。


    拍卖公告在报纸上刊出后,呼啦啦来了一批“讨债公司”。除了南京本地公司外,上海、徐州、无锡等外地专业“讨债公司”也闻风出动。由于事情比较敏感,拍卖行把众多媒体拦在了会议室外。


    相反,这些职业追债人却态度自然,进场前大大方方和媒体对话。一位特意从无锡赶来的老板告诉记者,虽然这批卡欠费总金额高达1000万元,但是大多数卡只欠1000元左右,最少的甚至只有3分钱,按照追债成本估算,要想盈利,最多只能喊出80万的价。但是场上局势完全出乎他的意料,经过10多轮的争夺,起拍价为55万元的银行卡资产包,最终被一家外地公司以91万元竞得。


    这一场阳光下的大聚会,真实记录了“讨债公司”的存在。虽然仍有些遮遮掩掩,但“讨债公司”已走上了他们自己的舞台。


    生存手段:要债也是门技术活


    提起“讨债公司”,很多人眼前立即浮现起香港影视剧中,浇汽油、提着刀追杀借债人的恶霸、小混混形象。其实,这是误解。用一些“讨债公司”老板的话来说,要债也是门技术活,从事催款业务的人中,既有下岗人员,也有知名大学的法律、经济系高材生。


    拿最常用的基本功“盯人战术”来说,讨债人员执行任务时,既是演员,又是侦探。为了解到欠债人的业务往来情况,讨债人员有时不得不在欠债人单位门口长时间蹲点.为了不引起怀疑,包里还得揣上假发、衣服、眼镜等道具。


    和欠债公司职员套近乎,也是必须掌握的学问。能通过亲戚、朋友关系打探到欠债企业内部经营情况当然最好,实在找不到关系,假扮成保险经纪人和欠款公司职员聊上几句,有时候也能摸到隐匿资金、了解“老赖”真实财务状况的重要线索。


    对于执意不肯还钱的债务人,讨债人员只好使用最原始的招数:日盯夜防,围追堵截。在追讨民事债务时,恶意欠款人为了躲避债务,常常四处搬家,讨债人员必须拿出“只要人没有从地球上消失,就一定要找到”的劲头,掘地三尺。


    与债务人打交道,头脑清醒最重要。南京一家调查公司老板的追讨经历很有戏剧性。一次调查中他发现,债务人的妻子在医院当护工,每月工资只有600元,孩子面黄肌瘦,家里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债务人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欠债据说是因为办杂志,只差一把“火候”就能成功。追债人被打动了,不但没催债,反而留下4万元作为办杂志的补充资金,他想拉这个有理想的年轻人一下。可现实是残酷的,最后欠款没要回来,公司的4万元也打了水漂。


    生存尴尬:鱼龙混杂,不被承认


    付出不一定都有回报。有“讨债公司”老板用“赌博”形容自己从事的行当,“我们这行当,有时搭了路费也不一定能追到账。”虽然“讨债公司”接业务时要先收一定的手续费,但仅靠手续费根本不足以维持一个公司的正常运转,他们必须保证追债成功,并拿到总款额20%—30%左右的酬劳,才能实现盈利目的。


    然而就算赚钱了,他们也只能偷偷地乐。


    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停止“讨债公司”的登记注册,已经登记注册的应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讨债公司”。


    2000年,上述两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2002年,“侦探公司”、“私人保镖”等新兴服务行业纷纷出现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新颁布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但“讨债公司”仍在禁止之列。


    “禁令”高悬,国家出于各方面的考虑。社会上确实有部分“讨债公司”采取暴力手段讨债,甚至带有黑社会性质;讨债人员鱼龙混杂,不乏无正当职业的刑满释放人员。


    秦淮区检察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暴力讨债恶性案件就是个例子。


    2005年5月,南京某化工公司经理王某在收到同行刘某15万余元货款后,一直没有发货给对方,也没有归还货款。在多次讨要不到货款的情况下,刘某通过报纸广告找到一家“讨债公司”,与负责人袁某签订了追讨债务委托协议,并约定支付债权的30%作为提成。


    2006年2月10日晚,袁某纠集张某等4人驾车跟踪王某,并强行将王某驾驶的一辆别克轿车逼停。在袁某等4人拳打脚踢威逼下,王某被迫写下“欠刘某货款157775元,暂以别克苏ADG×××车作为抵押,清欠货款取车”的字条。脱身后,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袁某等4人相继被刑事拘留。


    秦淮区检察院认为,袁某等4人追讨合法债务,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不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但他们受雇追债,约定高额提成,使用暴力手段的方式帮他人讨要债务,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管理秩序。根据相关法规,“主动或受他人雇佣,使用暴力或者多次以暴力等手段相威胁讨债的”属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生存希望:商账追收师培训工作“鸣锣”


    一面是隐患重重,一面是市场需要。“讨债公司”究竟该被彻底清理,还是规范化管理,令其从地下转入地上?对此问题,业内业外一直存有争议。


    目前,我国已经做出初步尝试。2006年4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了5种新职业,商账追收师名列其中。南京玄博调查公司首吃“螃蟹”,给公司一男一女两名员工报名,参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属的培训中心组织的培训,每人学费5000元。公司负责人说:“我对这个新职业很看好,也觉得很有意思,当时就派出优秀员工到厦门参加全国商账追收师培训班。两个多月后,这两名员工成为江苏首批拿到资格证书的商账追收师。”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属的培训中心澄清,商账追收师培训并不涉及个人的民间讨债,也不会将民间的职业讨债人合法化。证书并不是营业执照,培训商账追收师主要是针对银行、企业的员工技能培训,通过专业、合法的追收服务有效帮助企业及时收回账款。与现在很多以骚扰、电话威胁、恐吓等不法手段追账不同,经过培训后的商账追收师有严格的作业流程,如果各项工作都不成功,最终还是要采取法律手段。


    商账追收师的出现并没有改变“讨债公司”不合法的现状,但却让民间的职业追债人看到了走进阳光的希望,也让债权人尝到了合法追债的甜头。


    本文开头提到的包工头王瑞祥最近终于能痛痛快快地睡个安稳觉了。在一位商账追收师的帮助下,80万元的欠款终于有了着落。经验丰富的商账追收师不仅摸清“老赖”刚签了一笔124万元的合同,钱已经到账,而且还发现“老赖”的一张建设银行卡上居然存有97万元。确凿的证据面前,债务人当场签下了还款计划书。


    律师观点:能否给“讨债公司”一个名分


    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的江莱律师在接受本报深度报道组记者采访时表示,“讨债公司”是目前债权人追债无果时求助的主要对象。债权人为了挽回损失,最普遍的做法是“债权转让”,比如,100万元的债务,虽然法院判决执行,但是由于债务人资产转移、破产、失踪等原因,无法收回欠款,债权人很可能为了尽量减少损失,50万元就把债权卖掉。债权转让在法律上是完全合法的,但是,最终债权落到谁手上了呢?往往是那些不合法的“讨债公司”。还有的债权人一开始就没打算通过找法院打官司来要欠款。打官司找律师要花很多费用,周期又长,找“讨债公司”似乎更方便。


    江莱律师解释说,民间讨债与一个法律概念———私力救济联系紧密。它可以弥补公力救济的不足,缓解司法压力,及时有效地调节社会关系。但多数的私力救济行为游走于法律边缘,如何协调好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以及社会的关系,在法学界一直存有争议。


    他认为,一方面,相关部门应采取措施,通过正常渠道为债权人收回欠款;另一方面,可以探索把“讨债公司”纳入正规行业管理起来,从而达到规范讨债行为的目的。这样一来,债权人可以放心地把讨债事务“外包”给专业的公司,把自己从纷繁复杂的债务关系中摆脱出来,腾出精力去赚钱。


    他山之石:外国的“讨债公司”来了


    国内对“讨债公司”的争议还没有停歇,外国的“讨债公司”已经悄悄进来了。


    今年9月的江苏国际服装节论坛上,荷兰英鑫门—杰斯特国际信用管理公司的总裁马克·凡·阿尔芬走上讲台,他介绍说,英鑫门的业务范围包括“债务托收”,目前公司已经在南京设立了代表处。外国也有“讨债公司”?还能在纳斯达克上市?随着介绍的深入,记者发现,这家致力于服务中国进出口企业的国际信用管理公司,运作成熟、规范,其工作方式值得国内借鉴。


    阿尔芬说,陷入海外应收账款“黑洞”,将严重影响中国进出口企业的发展,尤其对一些小型外贸企业来说,甚至是“致命“的。在这种情况下,初次涉足外贸领域的中小型企业可考虑直接将风险“外包”给信用管理咨询公司,与企业自己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相比,实行信用管理委托代理制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以他的公司为例,他们公司在全球23个国家设立了分公司,有庞大的监管网络,精通当地法律。服务范围包括最初的客户信用评估、到付款监控、债务托收等。


    记者在阿尔芬展示的资料中看到,他把欧洲地图用若干个色块区别出高风险地区、低风险地区。欧洲各个国家的支付习惯也被用柱状图揭示出来,比如西班牙的付款周期在欧洲最长等。其内容详尽,有指导性,显示了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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